起拍价/挂牌价(万元)0.00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0.00≈ 0 ㎡
建筑面积(m²)56240.47
债权信息
| 债权总额 | 4,038.96万元 | 债权金额(万元) | 0.00万元 |
| 债权本金 | 2,000.00万元 | 债权利息 | 2,038.96万元 |
| 资产包类型 | 单资产 | 资产户数 | 1户 |
| 产证号 | -- | 竞价时间 | -- |
资产信息
| 资产大类 | 债权转让 | 资产细分 | -- |
| 处置阶段 | 招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大连/ |
| 详细地址 | -- |
| 规划用途 | -- | 土地性质 | --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 容积率 | -- |
| 土地面积(亩) | 0.00 | 占地面积(㎡) | 0 |
| 建筑面积(m²) | 56240.47 | 剩余使用年限 | -- |
| 物理状态 | -- | 占用情况 | -- |
其他
| 租赁状态 | -- | 税费承担 | -- |
|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 | -- | 限购政策 | 不限购 |
| 历史欠费估算 | 0.00万元 | | |
| 欠费明细 | -- |
法律信息
| 执行法院 | -- | 诉讼情况 | 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为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
|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 | -- | 评估报告链接 | -- |
拍卖情况
| 开拍时间 |
-- |
截止时间 |
-- |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
0.00 |
评估价(万元) |
0.00 |
| 折扣率 |
-- |
保证金(万元) |
0.00 |
| 加价幅度(万) |
0.00 |
资产详细描述
【来源】长城资产(资产营销)
【标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泽金机电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投资意向征集公告
【债权总额】4053.22万元(本金2000万 + 利息2038.96万)
【发布日期】2026-09-07
【标的链接】https://www.gwamcc.com/MCInfoDetatil.aspx?liName=101&ID=28757
【公告正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泽金机电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投资意向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我分公司对大连泽金机电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投资意向。
债权资产情况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1日,债权本金2000万元,利息2038.96万元,其他权益14.26万元,债权总额4053.2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泽金机电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3777273024F,法定代表人:王明东,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实缴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机械设备,注册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徐岭镇衣屯村,经营范围:机电器材、塑料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口分销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钢结构制作、安装,房屋、场地租赁,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情况
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物一为大连金泰德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的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44749.47平方米。
抵押物二为大连金泰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48号的国有出让商业服务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121平方米,以及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0370平方米。
保证人王明东、谢燕,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王明东,1963年生,住辽宁省庄河市;
谢燕,1965年生,住辽宁省庄河市。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为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资产亮点
抵押物一位于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产权完整,土地目前为净地状态,有一定开发利用价值;
抵押物二位于瓦房店市工业村附近,建设为祝华丽城小区。抵押土地上已四栋建筑物,已封顶,完成主体建设工程,该项目五证齐全,地理位置好,周围无竞品,具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及销售潜力。
意向人投资方式: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参拍(挂牌网址https://paimai.jd.com/311181255),起拍价16,020,000元,一次性付款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有效。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项目为债权资产,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我司郑重告知:所有资产处置项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要求,严格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交易,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亦不享有标的资产购买的相关保证权益。
联系人/电话:
冯经理,电话:0411-83678836;
张经理,电话:13845129755。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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