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地365

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审核通过 已发布 物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6-10-09 23:51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0.00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0.00≈ 0 ㎡
建筑面积(m²)0.00

信息来源

来源类型人工录入(无信源)原始信源URLhttps://www.suaee.com/xmzx.html#/zczrDetail?XMID=128997

债权信息

债权总额--债权金额(万元)0.00万元
债权本金0.00万元债权利息0.00万元
资产包类型单资产资产户数1户
产证号--竞价时间--

抵押情况

无抵押记录

查封情况

无查封记录

资产信息

资产大类物权转让资产细分--
处置阶段招商公告所在地区上海/上海/
详细地址--
规划用途--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权类型--容积率--
土地面积(亩)0.00占地面积(㎡)0
建筑面积(m²)0.00剩余使用年限--
物理状态--占用情况--

其他

租赁状态--税费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限购政策不限购
历史欠费估算0.00万元
欠费明细--

法律信息

执行法院--诉讼情况--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评估报告链接--

拍卖情况

开拍时间 -- 截止时间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0.00 评估价(万元) 0.00
折扣率 -- 保证金(万元) 0.00
加价幅度(万) 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远联系电话16628727766

资产详细描述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物权转让) 【项目编号】GR2026SH1001428 【资产类别】不动产 【标题】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挂牌价格】10605万元 【标的链接】https://www.suaee.com/xm/SW/128997 【公告正文】【ZYXXPL】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TYFM】2609030001601020100400017 【SRFZGTJ】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清单】BDCDJZH:沪房地闸字(2009)第 001197号 | ZCLBMC:不动产 | FWGHYT:104031 | ID:24225 | DLWZ: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 FWGHYTMC:商业服务 | FWJZMJ:3528.87 【JJCCMC】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BDSZDXX】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QTCQQK】有租约,具体租赁情况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XMMC】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清单】isold:1 | fileName:微信图片_20260902133028_16_2.png | INDEX:8 | otype:-1 | url:/LbFiles/swzc_bdtp/33947/8.jpg 【RESPORCODE】备沪静安区国资委202600033 【FAGENCYNAME】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DTPVALUE】{"nextId":9,"items":[["8","微信图片_20260902133028_16_2.png"]]} 【清单】isold:1 | fileName:特别事项(保德路).pdf | pdfViewUrl:https://sp.suaee.com/kk/onlinePreview?url=aHR0cDovLzEwLjIwLjIwLjY1OjgwL3NpL0xiRm | INDEX:7 | otype:-1 | url:/LbFiles?type=swzc_gsfj&id=33947&fname=%E7%89%B9%E5%88%AB%E4%BA%8B%E9%A1%B9%EF%B 【清单】ZRFLX:A11001 | SSJT: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ZJLB:19 | NATIONMC:中国 | GZJGJG:A02005 | NATION:156 | SFQDPZ:1 | PZWJMC: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ZJLXMC:身份证 | ID:26727 | QTSM:无 | JJLXMC: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SFGZ:1 | FAREAMC:境内 | YHZHMC: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JGDQSHIMC:静安区 | PZLX:A07002 | GZJGJGMC: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PZLXMC:董事会决议 | ZCD:广中西路777弄88号501-6室 | JGDQS:310000 | ZRFMC: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CITYMC:静安区 | JGDQSMC:上海 | TYSHXYDM:913101086822272283 | YJQD:[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 | JGDQSHI:310106 | NBSYQK:5 | XMLX:2 | PZDWMC: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FDDBR:杨宇宏 | PZRQ:20260105 | ZRFLXMC:法人/其他组织 | JJLX:A05002 | NBSYQKMC:5 | CITY:310106 | PROVINCEMC:上海 | XMID:33947 | PROVINCE:310000 | CZQY_TYSHXYDM:913100006778417841 【QTPLNR】1、本标的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5%。 2、本标的资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将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 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ZRXGQTTJ】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交易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补缴维修基金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本项目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受让方同意在完成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移交房屋。(3)房屋过户前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之前的租金由转让方享有,自交割日起租金由受让方享有。(4)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 8.受让方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若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受让方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资产转让业务收费标准)支付给交易所服务费。 【XMFZRDH】021-62657272-156 【ZCMS】上海大宁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85、187、189号) 【GSFJVALUE】{"nextId":8,"items":[["7","特别事项(保德路).pdf"]]} 【YSFBM】260903000160102012 【FNOINTENTIONMC】延长信息披露公告期,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约定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HYJGMC】中宸国联(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HYJJRXM】中宸国联(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JNSJMC】信息披露
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