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地365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28、30、32号1-3 层,34、36、38、40、42号1-4层,44、 46、48号1-3层)

审核通过 已发布 物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6-10-09 23:51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0.00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0.00≈ 0 ㎡
建筑面积(m²)0.00

信息来源

来源类型人工录入(无信源)原始信源URLhttps://www.suaee.com/xmzx.html#/zczrDetail?XMID=130406

债权信息

债权总额--债权金额(万元)0.00万元
债权本金0.00万元债权利息0.00万元
资产包类型单资产资产户数1户
产证号--竞价时间--

抵押情况

无抵押记录

查封情况

无查封记录

资产信息

资产大类物权转让资产细分--
处置阶段招商公告所在地区上海/上海/
详细地址--
规划用途--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权类型--容积率--
土地面积(亩)0.00占地面积(㎡)0
建筑面积(m²)0.00剩余使用年限--
物理状态--占用情况--

其他

租赁状态--税费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限购政策不限购
历史欠费估算0.00万元
欠费明细--

法律信息

执行法院--诉讼情况--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评估报告链接--

拍卖情况

开拍时间 -- 截止时间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0.00 评估价(万元) 0.00
折扣率 -- 保证金(万元) 0.00
加价幅度(万) 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婷联系电话13940333811

资产详细描述

【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物权转让) 【项目编号】GR2026SH1001406 【资产类别】不动产 【标题】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28、30、32号1-3 层,34、36、38、40、42号1-4层,44、 46、48号1-3层) 【挂牌价格】3635万元 【标的链接】https://www.suaee.com/xm/SW/130406 【公告正文】【XMLXDH】021-62657272-278 【ZYXXPL】根据产证记载,本项目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房屋类型和用途均为店铺。 【TYFM】2609160002801020100400012 【SRFZGTJ】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清单】BDCDJZH:沪房地松字2008第019962号 | SYQXSM:2003年12月24日至2073年12月23日止 | DLWZ: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44、 46、48号1-3层 | ZCLBMC:不动产 | FWGHYT:104080 | SJYT:店铺 | ID:24435 | FWGHYTMC:其它 | FWJZMJ:689.43 【清单】BDCDJZH:沪房地松字2008第019966号 | SYQXSM:2003年12月24日至2073年12月23日止 | DLWZ: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28、30、32号1-3 层 | ZCLBMC:不动产 | FWGHYT:104080 | SJYT:店铺 | ID:24434 | FWGHYTMC:其它 | FWJZMJ:689.43 【清单】BDCDJZH:沪房地松字2008第019967号 | SYQXSM:2003年12月24日至2073年12月23日止 | DLWZ: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34、36、38、40、42号1-4层 | ZCLBMC:不动产 | FWGHYT:104080 | SJYT:店铺 | ID:24436 | FWGHYTMC:其它 | FWJZMJ:1772.24 【JJCCMC】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28、30、32号1-3 层,34、36、38、40、42号1-4层,44、 46、48号1-3层) 【BDSZDXX】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28、30、32号1-3 层,34、36、38、40、42号1-4层,44、 46、48号1-3层 【XMMC】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855弄28、30、32号1-3 层,34、36、38、40、42号1-4层,44、 46、48号1-3层) 【清单】isold:1 | fileName:图片1.png | INDEX:10 | otype:-1 | url:/LbFiles/swzc_bdtp/34282/10.jpg 【清单】isold:1 | fileName:图片2.png | INDEX:11 | otype:-1 | url:/LbFiles/swzc_bdtp/34282/11.jpg 【BDTPVALUE】{"nextId":12,"items":[["10","图片1.png"],["11","图片2.png"]]} 【清单】isold:1 | fileName:资产清单.xlsx | INDEX:2 | otype:-1 | url:/LbFiles?type=swzc_gsfj&id=34282&fname=%E8%B5%84%E4%BA%A7%E6%B8%85%E5%8D%95.xlsx 【清单】ZRFLX:A11001 | JYGMMC:中型 | QYLXMC:A1900311 | SSJT: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ZJLB:19 | NATIONMC:中国 | QYLX:A1900311 | GZJGJG:A02005 | NATION:156 | SFQDPZ:1 | SSHYMC:货币金融服务 | PZWJMC:关于上海分行对非自用房产出售的批复 | ZJLXMC:身份证 | ID:27024 | QTSM:/ | JJLXMC:国有控股企业 | SFGZ:1 | QX:210103 | FAREAMC:境内 | YHZHMC: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JGDQSHIMC:沈阳市 | PZLX:A07006 | LXDH:13940333811 | GZJGJGMC: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PZLXMC:其他 | ZCZB:879668.02 | ZCD: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 JGDQS:210000 | ZRFMC: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CITYMC:沈阳市 | JGDQSMC:辽宁省 | LXR:郭闯 | TYSHXYDM:91210100117809938P | YJQD:[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object Object], | JGDQSHI:210100 | SSHY:J66 | JYGM:A04002 | NBSYQK:5 | QXMC:沈河区 | XMLX:2 | PZDWMC: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FDDBR:孙进 | PZRQ:20260806 | ZRFLXMC:法人/其他组织 | JJLX:A05003 | NBSYQKMC:5 | CITY:210100 | PROVINCEMC:辽宁省 | CLRQ:1997-09-10 | XMID:34282 | PROVINCE:210000 | CZQY_TYSHXYDM:112101007643724298 【QTPLNR】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增值税)价格。 2.本项目转让含3个资产,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各资产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资产的成交价格。 【ZRXGQTTJ】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基金归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受让方需主导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将在进场交易后配合最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不承诺最终过户手续的成功。 8.本项目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0.5%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出售的房屋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充分了解市场交易风险,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