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挂牌价(万元)0.00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0.00≈ 0 ㎡
建筑面积(m²)0.00
债权信息
| 债权总额 | -- | 债权金额(万元) | 0.00万元 |
| 债权本金 | 0.00万元 | 债权利息 | 0.00万元 |
| 资产包类型 | 单资产 | 资产户数 | 1户 |
| 产证号 | -- | 竞价时间 | -- |
资产信息
| 资产大类 | 物权转让 | 资产细分 | -- |
| 处置阶段 | 招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 |
| 详细地址 | -- |
| 规划用途 | -- | 土地性质 | --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 容积率 | -- |
| 土地面积(亩) | 0.00 | 占地面积(㎡) | 0 |
| 建筑面积(m²) | 0.00 | 剩余使用年限 | -- |
| 物理状态 | -- | 占用情况 | -- |
其他
| 租赁状态 | -- | 税费承担 | -- |
|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 | -- | 限购政策 | 不限购 |
| 历史欠费估算 | 0.00万元 | | |
| 欠费明细 | -- |
法律信息
| 执行法院 | -- | 诉讼情况 | -- |
|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 | -- | 评估报告链接 | -- |
拍卖情况
| 开拍时间 |
-- |
截止时间 |
-- |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
0.00 |
评估价(万元) |
0.00 |
| 折扣率 |
-- |
保证金(万元) |
0.00 |
| 加价幅度(万) |
0.00 |
资产详细描述
【来源】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频道3234)
【项目编号】DISCLOSURE_cab28d44e4454782859cce22bd77e6aa
【标题】笋岗仓库830栋、831栋一层至六层房产
【挂牌价格】51345.34万元
【保证金】5140万元
【标的链接】https://www.sotcbb.com/projectDetails.htm?contentId=2436940
【公告正文】项目编号
CQ2026091600013
标的名称
笋岗仓库830栋、831栋一层至六层
转让底价
51345.3387万元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 0755-26569050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0755-83690692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房产证号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目前用途
仓库
标的状态
空置
建筑面积(㎡)
33,468.24
使用年限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已用年限
/
重大信息披露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否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否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其他重要说明
1.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标的资产明细表》及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2.本项目十二套房产整体转让。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6-09-06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深业集团关于泰富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笋岗仓库830栋、831栋资产的批复》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9.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10.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1.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2.本次转让最终成交价格含增值税。办理标的权属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13.标的资产情况说明:
(1)资产现状说明:标的资产目前为空置状态且部分改造工程未完工,按现状移交。意向方受让资产后如需续建或改造,相关投入及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含车位,目前无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3)加建情况说明:历史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在标的资产830栋与831栋楼栋中间自行加建,加建部分未办理规划审批及不动产登记,存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面临拆除、行政处罚的风险。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对于加建部分无办理转移登记的义务,仅按照现状移交,后续因加建部分引发的拆除、处罚等风险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现场踏勘安排:鉴于标的资产存在上述情形,项目公告期内转让方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3378652333;路先生,联系电话18682081479】。
资产展示安排
踏勘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9时至17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3378652333;路先生,联系电话18682081479。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51400000元
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25004622991000002
开 户 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处置要求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网址/微信公众号
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标的资产明细表(830栋、831栋)
830、831资产交易合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