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地365

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审核通过 已发布 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6-10-11 17:43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0.00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0.00≈ 0 ㎡
建筑面积(m²)1767.04

信息来源

来源类型人工录入(无信源)原始信源URLhttps://wqtz.gzexgrp.com/xpzx/001001/20260617/8ee4546b-e1c0-4ba3-9a10-0be9e7cf4b47.html

债权信息

债权总额--债权金额(万元)0.00万元
债权本金0.00万元债权利息0.00万元
资产包类型单资产资产户数1户
产证号--竞价时间--

抵押情况

无抵押记录

查封情况

无查封记录

资产信息

资产大类债权转让资产细分--
处置阶段招商公告所在地区广东/上海/
详细地址--
规划用途--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权类型--容积率--
土地面积(亩)0.00占地面积(㎡)0
建筑面积(m²)1767.04剩余使用年限--
物理状态--占用情况--

其他

租赁状态--税费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限购政策不限购
历史欠费估算0.00万元
欠费明细--

法律信息

执行法院--诉讼情况--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评估报告链接--

拍卖情况

开拍时间 -- 截止时间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0.00 评估价(万元) 0.00
折扣率 -- 保证金(万元) 0.00
加价幅度(万) 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资产详细描述

【来源】大湾区特殊资产赋能服务平台(重点推荐项目/银行特殊资产) 【委托机构】广发银行 【截止时间】2026-12-17 17:00:00 【发布时间】2026-06-17 16:00:00 【标题】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债权本息】11700万元 【标的链接】https://wqtz.gzexgrp.com/xpzx/001001/20260617/8ee4546b-e1c0-4ba3-9a10-0be9e7cf4b47.html 【公告正文】大湾区特殊资产赋能服务平台 | 资产交易、重组重整、纠纷化解服务 - 湾区特资 首页 /信披中心 /重点推荐项目/详情 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发布时间:2026-06-17 16: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 【字号:大中小 】 [打印] [分享] 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截至时间:2026-12-17 17:00:00 债权本息:11,700万元 下载/打印 查看项目详情 委托方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所在辖区 深圳市福田区 项目类别 银行特殊资产 处置价格 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联系人(电话) 黄经理,13430380652 项目简介 本金余额/账面余额: 11,700万元 资产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具体信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世界商务中心1801-1810室,面积1767.04平方米。 项目亮点: 1.地理位置:东至益田路,南至福中路,西至鹏程二路,北至福中一路,距离市中心约400米,距福田站距离约800米,地理位置好。 2.交通情况:近益田路,周边有10路、38路、60路、71路等公交线路,轨道交通2、34、11号线在区域附近设有站点。此外,周边设有多个路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库,停车较为便利。 3.配套设施:附近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商务配套设施主要有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等,生活配套设施主要有卓悦中心、岁宝、星河等教育设施有黄埔学校、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等学校。 4.权属清晰:另目前为空置状态,方便后续处置。 5.资产优质:抵押物所在大楼维护情况良好,竣工日期为2007年,公共部位为精装标准,配套设施较为齐全,面积适中,层高适中,符合中小型企业的承租要求。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特殊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特殊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特殊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特殊资产的资金不属于委托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处置的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特殊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特殊资产转让给该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特殊资产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信息发布截止时间 2026年12月31日 特别声明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委托方及服务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附件
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