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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博罗县罗阳镇云步村乌石园组苏田(土名)的工业地产及办公楼的工业地产

审核通过 已发布 挂牌转让 发布时间:2026-09-21 06:00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8356.36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50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64.59≈ 43062 ㎡
建筑面积(m²)21398.34

信息来源

来源类型人工录入(无信源)原始信源URLhttps://www.ejy365.com/info/web23598

债权信息

债权总额--债权金额(万元)0.00万元
债权本金0.00万元债权利息0.00万元
资产包类型单资产资产户数1户
产证号--竞价时间--

抵押情况

无抵押记录

查封情况

无查封记录

资产信息

资产大类挂牌转让资产细分--
处置阶段--所在地区广东/惠州/惠州市
详细地址--
规划用途--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权类型--容积率--
土地面积(亩)64.59占地面积(㎡)43062
建筑面积(m²)21398.34剩余使用年限--
物理状态--占用情况--

其他

租赁状态--税费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限购政策不限购
历史欠费估算0.00万元
欠费明细--

法律信息

执行法院--诉讼情况--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评估报告链接--

拍卖情况

开拍时间 -- 截止时间 2026-10-10 18:00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8356.36 评估价(万元) 0.00
折扣率 -- 保证金(万元) 500.00
加价幅度(万) 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联系电话075******0783

资产详细描述

(保证金500万) 项目编号 CQ2026092000004 标的名称 位于博罗县罗阳镇云步村乌石园组苏田(土名)的工业地产及办公楼的工业地产 转让底价 8356.35917万元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令维联系电话:0755-83690783 联系人:孙媛媛联系电话:0755-86523584 联系人:朱铭强联系电话:0755-83881033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位于博罗县罗阳镇云步村乌石园组苏田(土名)办公楼 房产证号 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23823号 目前用途 办公楼 标的状态 租赁(租赁期至2027/6/30) 建筑面积(㎡) 3,368.22 使用年限 50年 已用年限 21年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博罗县罗阳镇云步村乌石园组苏田(土名) 房产证号 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5027718号 目前用途 厂房 标的状态 租赁(租赁期至2027/6/30) 建筑面积(㎡) 13,875 使用年限 50年 已用年限 21年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博罗县罗阳镇云步村乌石园组苏田(土名) 房产证号 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5027669号 目前用途 宿舍楼 标的状态 租赁(租赁期至2027/6/30) 建筑面积(㎡) 4,155.12 使用年限 50年 已用年限 21年   重大信息披露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否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是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表态 其他重要说明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6-07-22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转让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工业房地产的批复》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标的基本状况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 【附件资产明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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