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挂牌价(万元)76405.06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413.11≈ 275420 ㎡
建筑面积(m²)0.00
债权信息
| 债权总额 | 63,258.59万元 | 债权金额(万元) | 76,405.06万元 |
| 债权本金 | 24,681.11万元 | 债权利息 | 38,577.48万元 |
| 资产包类型 | 单资产 | 资产户数 | 3户 |
| 产证号 | -- | 竞价时间 | -- |
资产信息
| 资产大类 | 债权转让 | 资产细分 | -- |
| 处置阶段 | -- | 所在地区 | 宁夏// |
| 详细地址 | -- |
| 规划用途 | -- | 土地性质 | --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 容积率 | -- |
| 土地面积(亩) | 413.11 | 占地面积(㎡) | 275420 |
| 建筑面积(m²) | 0.00 | 剩余使用年限 | -- |
| 物理状态 | -- | 占用情况 | -- |
其他
| 租赁状态 | -- | 税费承担 | -- |
|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 | -- | 限购政策 | 不限购 |
| 历史欠费估算 | 76,405.06万元 | | |
| 欠费明细 | -- |
法律信息
| 执行法院 | -- | 诉讼情况 | -- |
|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 | -- | 评估报告链接 | -- |
拍卖情况
| 开拍时间 |
-- |
截止时间 |
-- |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
76405.06 |
评估价(万元) |
0.00 |
| 折扣率 |
-- |
保证金(万元) |
0.00 |
| 加价幅度(万) |
0.00 |
资产详细描述
[2026-09-22] (最大单户债权约33961.19万元) \资产处置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6-09-2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受托管理的对宁夏锦绣轻合金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2笔债权资产和受托管理对五洲国际(乐清)电工电气城有限公司1笔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地区
本金余额
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利息以及其他费用等
债权合计
抵/质押物
保证人名称
资产类型
宁夏锦绣轻合金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青铜峡市
43,000,000.00
101,683,891.66
144,683,891.66
宁夏锦绣轻合金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青铜峡市铝型材加工区内变电站北侧、老沿山公路西侧的面积为27541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宁夏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袁斌、李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资产
宁夏锦绣轻合金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青铜峡市
55,521,055.1
284,090,872.09
339,611,927.19
宁夏锦绣轻合金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袁斌持有的锦绣轻合金70%股权、宋先德和解传群持有的锦鑫环保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宁夏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锦绣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元佑商贸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前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斌、李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资产
五洲国际(乐清)电工电气城有限公司
乐清市
148,290,000.00
68,041,158.32(普通债权),63,423,633.00(劣后债权)
279,754,791.32
无
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舒策丸、齐雪琴夫妇和舒策城、朱丽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资产
注:1.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3.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4.表格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二、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须按我公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951-305935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9月22日
业务合作
联系电话:(8610)596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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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100033)
Tel:(8610)5961-8888
Fax:(8610)59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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