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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4户1.22亿元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含2.9万㎡建面、69.26亩土地

审核通过 已发布 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6-10-02 13:24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12186.59
评估价(万元)0.00
折扣率--
保证金(万元)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69.26≈ 46176 ㎡
建筑面积(m²)69332.07

信息来源

来源类型人工录入(无信源)原始信源URLhttps://www.famc.citic/ywjs/ywdt/zcczxx/2026/96339.shtml

债权信息

债权总额12,186.59万元债权金额(万元)12,186.59万元
债权本金10,758.55万元债权利息1,428.04万元
资产包类型单资产资产户数4户
产证号--竞价时间--

抵押情况

无抵押记录

查封情况

无查封记录

资产信息

资产大类债权转让资产细分--
处置阶段--所在地区宁夏//
详细地址--
规划用途--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权类型--容积率--
土地面积(亩)69.26占地面积(㎡)46176
建筑面积(m²)69332.07剩余使用年限--
物理状态--占用情况--

其他

租赁状态--税费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限购政策不限购
历史欠费估算12,186.59万元
欠费明细--

法律信息

执行法院--诉讼情况--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评估报告链接--

拍卖情况

开拍时间 -- 截止时间 --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12186.59 评估价(万元) 0.00
折扣率 -- 保证金(万元) 0.00
加价幅度(万) 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951-3059537

资产详细描述

[2026-09-21] (4户) (最大单户债权约7605.6万元) \资产处置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6-09-2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其拥有的宁夏升腾化工股份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名称 地区 债权本金余额 利息、罚息、违约金 代垫费用 债权共计 保证人信息 抵/质押物信息 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  68,440,000.00 7,615,971.84 0.00 76,055,971.84 宁夏英大实业有限公司、宁夏众鑫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徐洋、李晶、马强、赵杰、李兰英 1.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西侧鼓楼南街4#楼,土地面积1817.2㎡;建筑面积9086.02㎡。2.惠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05号厂房,工业用地面积40000㎡,厂房13108.29㎡,办公楼3797.5㎡ 宁夏英大实业有限公司 银川市 7,000,000.00 1,198,439.85 0.00 8,198,439.85 宁夏升腾化工有限公司、徐洋、李晶 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C区13号楼不动产,面积共计2208.75㎡。对应土地面积2147.3㎡ 宁夏凯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28,021,215.00 4,039,804.83 0 31,979,031.51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鸿利集团有限公司、裴正刚 1.位于固原市高平路派胜世贸城S-2号1101-1122号营业房,房屋建筑面积1061.65㎡;2.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A区8号楼3014室、9号楼11021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9.61㎡3.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温莎花园9-4-301室住房,建筑面积:131.3㎡4.位于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B1101-B1104室办公楼,建筑面积:1167.45㎡ 宁夏金碧宝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银川市 4,124,299.00 1,426,174.04 21,410.00 5,550,473.04 / 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2号楼2601、2602号办公室楼,房产面积850.25㎡   注:1.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3.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4.表格仅列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和裁判文书等文件计算确认为准。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二、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须按我公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951-305953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951-305955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9月21日 业务合作 联系电话:(8610)5961-8888 扫描二维码分享 Add: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100033) Tel:(8610)5961-8888 Fax:(8610)5961-8000 ©2018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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