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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上山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筑物

审核通过 已发布 司法拍卖 发布时间:2026-10-03 21:32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4200.22
评估价(万元)7500.40
折扣率56%
保证金(万元)220.00
加价幅度(万)0.00
土地面积(亩)112.51≈ 75010 ㎡
建筑面积(m²)0.00

信息来源

来源类型人工录入(无信源)原始信源URL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1075466976155.htm

债权信息

债权总额--债权金额(万元)0.00万元
债权本金0.00万元债权利息0.00万元
资产包类型单资产资产户数1户
产证号--竞价时间2026-08-28 10:00:00

抵押情况

无抵押记录

查封情况

无查封记录

资产信息

资产大类司法拍卖资产细分--
处置阶段--所在地区福建/福州/永泰县
详细地址--
规划用途--土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容积率--
土地面积(亩)112.51占地面积(㎡)75010
建筑面积(m²)0.00剩余使用年限--
物理状态--占用情况--

其他

租赁状态--税费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风险--限购政策不限购
历史欠费估算0.00万元
欠费明细--

法律信息

执行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情况--
裁定书/判决书链接--评估报告链接--

拍卖情况

开拍时间 2026-08-28 10:00 截止时间 2026-10-27 10:00
起拍价/挂牌价(万元) 4200.22 评估价(万元) 7500.40
折扣率 56% 保证金(万元) 220.00
加价幅度(万) 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

资产详细描述

【来源】淘宝法拍(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频道) 【标题】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上山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筑物 【起拍价】4200.22万元 【评估价】7500.4万元 【当前价】4200.22万元 【围观】1777人 【开拍时间】2026-08-28 10:00 【竞价截止】2026-10-27 10:00 【标的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1075466976155.htm 【公告正文摘录】亲,请登录 免费注册 网页无障碍 淘宝网首页 已买到的宝贝 我的淘宝   购物车  收藏夹  免费开店  千牛卖家中心  帮助中心  我的 400-822-2870 首页 法院 公告 预告 刑案 自行处置 破产 捡漏 精准获客 流拍再买 搜索 变卖 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上山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筑物  设置提醒 距结束 23天11时36分08.3秒 一旦有人出价,会马上进入24小时倒计时;请登录后进行报名 当前价 42,002,240 元 评估价 ¥75,004,000 出  价 + - (您未登录) 立即报名 变卖预缴款 ¥42,002,240 0人报名11人设置提醒1779次围观 变卖预缴款: ¥42,002,240 查看如何支付 推荐:银行专用款项 保证金: ¥2,200,000 加价幅度: ¥220,000 变卖周期: 60天 变卖价: ¥42,002,240 评估价: ¥75,004,000 延时周期: 5分钟 竞价规则: 一旦有人出价,即进入24小时倒计时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标的公告: 查看公告 配资服务阿里资产合作服务机构提供 一站式配资助拍 快速申请 专线对接 立即申请 标的物介绍 变卖公告 变卖须知 应买记录 ( 0 ) 扫码出价 大家都在问 平台客服 查看全部 标的问题 面积/土地性质等 怎么看地 尾款能配资吗 流程问题 报名前要注意什么 怎么报名交钱 保证金能借钱吗 没拍到钱怎么退 怎么付尾款 怎么办交割 竞拍流程 报名交钱 出价竞拍 竞价成功 支付尾款 办理交割 标的物介绍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加载中...... 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上山院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筑物 权利来源 司法变卖 权证情况 房地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介绍 一、变卖标的: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据产权证闽(2025)永泰县不动产权第9013727号记载:坐落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上山院(樟[2012]挂07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004平方米,使用权期限2025年12月25日起2065年12月24日止。 产权证附记: 1、土地使用要求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樟[2012]桂07号)执行。 2、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2025年12月25日至2065年12月24日止)。 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樟[2012]桂07号)记载:宗地编号为(樟[2012]桂07号),宗地用途商服办公,使用权期限为商服用地40年(按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特别提醒: 1、标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与证载情况存在土地用途、出让年期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为商服办公用地,产权证记载的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年期为自土地交付日(约定的土地交付日为2013年5月11日前)起40年,证载出让年期为40年(2025年12月25日至2065年12月24日止)。本次评估过程中发现出让合同约定与证载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后,致函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标的的土地用途及用途比例,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截至评估期日的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是否有调整(如用途、容积率及其他等)及因调整事项导致的补缴或退还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费用的情况。 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函明确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5年12月24日,同时明确了在宗地上补充设置幼儿园、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等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其运营管理、移交要求和地块建筑限高,并明确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无调整,复函未说明补缴或退还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费用的情况。 2、涉及土地相关的其他指标数据等详情,参见评估报告及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南城区城市旅游综合体二期拟出让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樟[2012]桂07号宗地有关情况的复函》等。 3、本次评估变卖范围仅为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居民搭建的栅栏和种植蔬菜等。变卖标的有抵押、有查封。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标的物面积、位置、用途等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特别提醒:标的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开拍前自行了解后审慎参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1、本次拟变卖的标的物财产均是以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变卖,变卖若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物财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财产,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对于标的物财产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状况、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土地权利状况、开发建设情况、规划限制条件等相关情况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2、评估报告及附件内容仅供参考,可能存在变卖标的物实际信息与其不一致的情况,请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前,自行查看评估报告所附相关相门回函,及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后审慎参拍。变卖成交后,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诸多信息,以国土等相关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相应信息为准。若存在因延迟开发、土地闲置等违约责任的原因导致的过户、开发利用中出现需补缴相关税费、闲置费及违约金、土地被回收等风险事宜,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3、变卖标的现场存在当地居民私设栅栏、栽种农作物,或被公共道路、第三方单位占用等情形的,竞买人须于变卖开拍前自行实地核查、与相关方协商沟通,并自行测算相关补偿成本,审慎参拍。变卖成交后,前述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及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协商未果导致标的占用土地无法清收、交付的,相关全部风险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变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凭借税票向本院申请退回缴纳的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除涉及标的物办证、过户等司法变卖本身所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补办证等费用、土地欠税、欠费、出让价款、大修基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闲置费及违约金等,由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 5、本次变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不能保证该标的物无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并自行承担法律规定买受人须承担的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等。竞买人务必于变卖日前亲自对该变卖标的物的权利瑕 【公告附件】 1. 评估报告-福建土地\(1\).pdf https://sf.taobao.com/download_attach.do?attach_id=G4KAN3H43HWOQSLV7AQP6NU6VI 2. 评估报告-福建土地\(2\).pdf https://sf.taobao.com/download_attach.do?attach_id=MU5CY2NWKM3BQSLV7AQP6NU6VI
底部